作者: 李艳粉 来源: 牡丹晚报 发表时间: 2025-06-04 09:35
中国菏泽网消息(记者 李艳粉) 6月3日,菏泽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。会上,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市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、以司法之力守护美丽菏泽的工作情况。
2024年,全市法院牢固树立“两山”理念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公正高效办理环境资源案件,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。其中,市法院环资庭1名法官获评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;全市3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评全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。
在依法履职方面,我市以公正司法服务美丽菏泽新发展。2024年,全市法院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3件,严厉打击环境资源刑事犯罪,有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。其中,审结污染环境案件14件,张某某、李某等六人污染环境案中,各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四年八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,且均不适用缓刑,彰显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“零容忍”的态度。同时,全市法院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74件,受理并依法裁定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非诉执行申请,监督支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,强化执法与司法衔接;审结环境侵权、资源利用等民事案件595件。单县法院审理的于某某与单县某开发公司、单县某物业公司噪声污染纠纷一案,判决被告连带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及鉴定费5.4万元,并责令进行降噪整改,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。
在守正创新方面,菏泽以坚实步伐推进审判改革新举措。全市法院不断优化机构建设,配强专业队伍,落实归口要求,明确案件范围,推动环境资源审判理念、规范、标准、程序等“三合一”全面融合增效。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,将涉黄河案件纳入环境资源集中审理范围,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司法保障。聚焦理念创新,探索保护模式,强化预防性司法理念,创新巡回审判模式,各县区法院均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或巡回审判工作室,2024年共巡回开庭11次;强化恢复性司法理念,创新责任承担模式,将生态修复理念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,全市建立10处生态修复基地,通过判处增殖放流、补植增绿等责任承担方式,实现环境有效修复。依托本地黄河、牡丹的生态特色,坚持“共美”行动目标,全市法院打造了“法徽红 生态绿”环境资源审判品牌,各县区法院因地制宜建立子品牌,形成“一法院一品牌”布局。
在延伸职能方面,菏泽以协同共治开创环境资源保护新格局。市法院分别与环保、农业、林业、水务等部门召开座谈会,定期通报执法与司法中遇到的典型问题,实现信息互通;与市河务局联合制定《菏泽黄河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》,为衔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。成武法院与公安、自规等部门联合共建司法保护工作站,出台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“十条措施”,以司法之力守护耕地红线;与文旅、自规等部门联合出台《关于建立成武县文物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》,对58棵三级以上古树开展实地调查、完善档案,守护古郜文脉,留住绿色乡愁。此外,两级法院与林业部门、检察机关开展同堂培训,凝聚共识,携手共筑生物多样性司法屏障。坚持“办案就是治理”理念,将案件办理融入社会治理,通过以案释法、判后答疑工作,提升社会法治意识;针对审理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、典型性问题,向主管部门发出11件司法建议,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社会治理功能。2024年,全市法院共举行28次环境资源保护主题宣传活动,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800余册,既提升了群众环保意识,也增强了环境资源审判影响力。同时,开展8次涉企环保法律服务,解答56件法律政策问题,助力企业绿色发展;注重案例培育,及时总结代表性案件并向社会公布,发挥案例的预防教育功能。